
亲爱的同学们!
第七季“实训攸州”如约而至!
一大批岗位已准备就绪!
这个暑假
来攸县参加实训
你能收获到纯洁美好的友谊
你能了解到基层工作的实际
你能感受到乡村振兴的成果
我们等待你的加入,期待你的到来!
2024年7月1日—8月31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实训时间。
报名参训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大学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在读博士研究生(截至2024年6月30日);
攸县籍学生不限学校,非攸县籍学生须为录取分数在湖南省内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本)以上的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实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四周);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安排;
具备履行实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由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提供实习岗位,在接收单位帮助下进行体验式实训。
结合我县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提供村(社区)工作者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前往村(社区)开展工作。
鼓励在校大学生以团队形式,到县内农村基层开展支农、支教和支医等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
有意报名的学生需通过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可通过网址:https://s.0733.gov.cn/yxb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有关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咨询电话:0731-24214663)。
攸县籍学生原则上安排在原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实训,经县委人才办初审后,由乡镇(街道)、企业与学生沟通确定具体岗位和实训时间。非攸县籍学生由县委人才办统筹安排实训单位,具体岗位由接收单位分配。县委人才办对报名对象进行复审,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实训人员和实训岗位。
实训学生可选择于7月1日或7月15日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到攸县县委人才办(株洲市攸县发展中心920室)办理参训手续,签订《“实训攸州”大学生承诺书》,领取实训物资。
县委人才办将参训学生交接到实训单位,实训期间参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单位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和各项实训任务。如需请假,须书面提出申请,注明事由、起止时间,一天以内的(含一天),由接收单位批准;超过一天的,须由县委人才办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假期满,须按时返回销假,请假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参训学生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实训满一个月可申请结训,实训结束前一天需通过结训系统提交结训申请和实训资料。实训结束时填写《实训鉴定表》,在接收单位盖章后,学生须在结训当日携带《实训鉴定表》等相关资料前往县委人才办办理结训手续。接收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实训合格大学生发放实训补贴。
落实实训
生活保障
县委人才办为参训大学生购买实训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非攸县籍学生报销一次学校至攸县的往返火车票。接收单位提供工作日用餐,非攸县籍学生由接收单位按600元/月的标准发放周末交通生活补贴(其他实训学生可由接收单位按不高于600元/月的标准酌情发放周末交通生活补贴)。攸县籍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乡镇实训的非攸县籍学生住宿由乡镇安排,在县直单位实训的非攸县籍学生住宿由县委人才办统筹安排。实训结束后,按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生600元/月标准,由各接收单位发放实训补贴(以2024年6月30日前在读学历为标准,超过一个月部分按周计算)。
完善实训
奖励机制
县委人才办对参训学生在实训期间为实训单位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引进重大项目、创造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实训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实训大学生予以奖励。鼓励参训学生将研究课题或项目带入攸县,项目落地实施后可参照县招商引资奖励相关办法予以奖励。实训活动结束后,县委人才办将评选出优秀实训学生、实训团队、实训学生干部等奖项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支持实训生
创新创业
对在攸实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在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论证、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提供服务。
县委成立“实训攸州”大学生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志伟担任,接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组织开展大学生实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二级主任科员李叶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沟通联系、检查督办等工作,解决活动中存在问题和困难。
接收单位为实训攸州活动的实施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副职为实训导师,实训岗位负责人为业务指导员。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尽可能地为参训学生搭建合适的工作平台。实训期间,县委人才办将为每位学生安排实训联络员,负责跟踪管理、生活保障等,将不定期对接受单位和实训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服从安排、弄虚作假、没有认真履行实训职责、违法违纪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相关结果会以书面形式通报所在高校,并取消实习实训资格,不予发放实训补贴;实训单位指导管理学生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成立“实训攸州”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团委,坚持党建带团建,参与实训期间全程管理,引导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治自律,将联合县委人才办、团县委在实训期间开展座谈、论坛、沙龙等交流活动,强化沟通交流;组织开展考察、调研、培训等主题活动,促进能力提升。
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宣传发动,动员辖区内本籍大学生积极参训。各接收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宣传报道大学生实训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吸引更多的优秀大学生来攸县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
责编:文维
来源:攸州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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