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法院“三注重”强化追索赡养费案件调解工作
2013-10-31 15:32:07          编辑:editer | 作者:谭崇祥          浏览量:5478

  攸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崇祥】近年来,攸县法院结合辖区实际,以着力保障弱势群体利益为目的,坚持“三个注重”,全面抓好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调解工作,有力的促进了当事人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今年,该院受理追索赡养费案件17件,其中调解结案16件,调解率创该院历史新高。

  注重庭前调查疏导。积极强化诉前调解工作,选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资深法官负责把好诉前调解关。要求法官深入到原被告所在地,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的意见,详细的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广泛邀请当事人近亲属、当地村委会干部、农村长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做到法理与情理的双引导、双教育。同时,及时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对于庭前调解结案希望较小的案件,及时进行立案登记,防止双方矛盾的转化升级。

  注重诉中说理教育。诉讼过程中坚持“背对背”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先进行“背对背”调解,由承办法官分别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注重对赡养义务人法制观念的再教育,向其讲清调解结案的优越性。调解过程中,要求承办法官少用、不用法言法语,尽量使用双方当事人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家乡话进行劝导。在多次开展“背对背”调解之后,适时引导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以承办法官个人主持或邀请来之基层的人民陪审员共同组织调解的方式,为当事人搭起贴心交流的平台。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巡回调解,将调解窗口前移到中小学、村委会、农家小院,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注重调后跟踪答疑。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定期与案件当事人及其所在地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开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大化解”活动,及时了解赡养人的义务履行情况。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该院通过开展帮扶活动、发放司法救助金及协助申请民政救助金等方式,帮助被赡养人解决生活困难。今年来,该院继续对追索赡养费案件免收诉讼费,全年共协助7名案件当事人申请民政救助金5万余元,共对该类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实现了办理该类案件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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