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4-02-07 11:16:05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文维 | 作者:攸县消防救援大队          浏览量:8157

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亡13人、江西新余“1·24”亡39人等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整治重点

严禁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构筑物、严禁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装饰,严禁违规使用保温材料。

(五)人员密集场所严禁损坏、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设备

、整治要求

2月8日前,整治范围内的三类重点场所、各社会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由场所责任人、单位管理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迅速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对三类重点场所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开展联合大检查。

)凡是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依法从重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将违规动火动焊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凡是整治范围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或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依法临时查封。

)凡是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

)凡是恶意损坏、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设备或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广大群众发现火灾请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或其他违法行为可使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服务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攸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责编:文维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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