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攸县大队关于2021年4月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
2021-05-17 16:53:21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张娜 |          浏览量:24113

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现公告以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速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5月17日


2021.04车辆公告牌证作废数据.xls


责编:张娜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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