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国家、省、市医保政策及防控指挥部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新型肺炎患者补偿工作,加大补偿力度;二是加大定点医药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性药品(用品)进行检查,防止药店借机哄抬价格,以次充好,违反医保政策;三是已预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保基金,全面保障抗疫资金;四是明确对感染新型肺炎未参保人员,可迅速补办参保手续,可从染病时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请未参保的城乡居民于2月29日前迅速补缴医保参保费用,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来源:攸县医保局)
责编:皮宇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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