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和公安部明确网络赌博犯罪法律适用标准
2010-10-22 09:24:45          来源:攸县新闻网 | 编辑:皮灿华 | 作者:刘敏 江美容          浏览量:4266

  攸县新闻网讯【记者 刘敏 江美容】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是规定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组织网络赌博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规定了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或者帮助,以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处罚的定罪量刑标准;三是明确了应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属于“明知”的四种情形;四是规定了网络赌博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方式;五是规定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等相关问题。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该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切断相关利益链条,解决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所面临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该意见是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2005年“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针对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而制定的。

  相关信息:今年1月至8月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集中整治网络赌博专项行动,共侦破网络赌博刑事案件1364起,刑拘、批捕7360余人,查处治安案件2900余起,治安处罚5700余人,查扣冻结赌资人民币近10亿元,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其中,年投注额高达人民币300亿以上的网络赌博案件5起,投注额在人民币50亿以上的21起。网络赌博案件年投注额超过2500亿人民币。

责编:皮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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