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十佳乡贤”评选表彰活动
2018-04-20 10:04:45          来源:攸县新闻网 | 编辑:蔡晓雅 |          浏览量:2900

  攸县新闻网讯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十佳乡贤”的榜样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全县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更好地培育乡贤文化,发掘乡贤人物,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通知,于2018年3月—2019年10月开展攸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十佳乡贤”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评议身边的典型人物,推出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乡贤人物,充分展示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成果,推动道德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助力“五区大会战”,为“产业突围 、转型突破”提供强劲精神动力。

  第四届道德模范奖项设有“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奖项评选2-3名道德模范,另设提名奖若干名。

  道德模范评选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株洲市、攸县道德模范不参加本届道德模范的评选。

  “十佳乡贤”评选标准: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协助开展移风易俗,简化乡村红白喜事礼仪,提倡节约节俭,反对奢侈浪费,涵育文明乡风、社风,传递社会正能量;

  有良好的家风家训,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气,人际关系和谐,嘉言懿行垂范乡里;

  能为乡亲、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有着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道德威望,有良好口碑和较强能力;

  在外从政、求学、经商办企业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反哺家乡,投身公益事业,推动了家乡社会经济发展;

  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热衷家乡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投身当地文化建设的,对家乡有较大贡献;

  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惩恶扬善,助人为乐,做事公道正派。

  活动实施步骤包括:

  推荐阶段。各乡镇(街道)、单位可以通过网络、写信等推荐方式,直接向县评选委员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报送材料,推荐材料应加盖公章。推荐表应附1000字左右真实、精练、感人的事迹介绍及近期免冠照片,道德模范推荐表于 2018年12月31日前、“十佳乡贤”推荐表于2018年5月31日前统一报送到县文明办(邮箱:470868238@qq.com 电话:24216519)。

  考查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对报送人员进行实地考查,通过综合评审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提出攸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十佳乡贤”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公示结果,确定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十佳乡贤”建议名单,报县文明委审定。公示投票。攸县新闻网、文明网和县广播电视台、文明攸州、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对候选对象进行社会投票。组织综合评定。根据网络投票以及评委会投票综合成绩,分类评选出道德模范、“十佳乡贤”各十名(其中社会投票占60%,组委会投票占40%)。道德模范投票成绩只在同一类别的候选人中进行横向对比,得分高的前两人胜出。

  表彰阶段。评选结果出来后,由县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邀请县领导出席颁奖活动并向道德模范和“十佳乡贤”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此次活动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和“十佳乡贤”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促进公民道德实践,提升公民道德水平。

  强化舆论宣传。新闻单位、网站要紧密配合推荐评选工作,在加强对评选活动动态报道的同时,开辟“身边好人”专栏,对全县道德模范和“十佳乡贤”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持续宣传,使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道德模范和“十佳乡贤”主要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

 

攸县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姓名   单位及职  务   性别   1寸免 冠照片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本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推荐 类别 助人为乐模范(    )           见义勇为模范(    ) 诚实守信模范(    )           敬业奉献模范(    ) 孝老爱亲模范(    )     请在相应推荐类别括号内打“√” 曾获 主要 奖励   简   要   事   迹                                                                              (1000字材料附后) 乡镇街道或所在单位意见   评委会意见   县文明委意见  

注:1、本表一式2份,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上报县文明办(发展中心811); 2、除填写本表外,还需另附候选人1000字以上详细事迹材料,以及1张电子版照片。     攸县第二届“十佳乡贤”推荐表  

姓名   单位及职  务   性别   1寸免 冠照片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本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   曾获 主要 奖励   简   要   事   迹                                                                              (1000字材料附后) 乡镇街道或所在单位意见   评委会意见   县文明委意见  

注:1、本表一式2份,于2018年5月31日前上报县文明办(发展中心811); 2、除填写本表外,还需另附候选人1000字以上详细事迹材料,以及1张电子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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