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召开第21次常务会议
2018-04-24 09:15:56          来源:攸县新闻网 | 编辑:蔡晓雅 | 作者:夏开瑞 刘志刚          浏览量:2796

  攸县新闻网讯 【记者 夏开瑞 刘志刚】4月23日,攸县人民政府召开第2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听取压减政府性投资项目等情况汇报,审议《2015—2017年度攸县劳动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等有关文件。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审议了《2015—2017年度攸县劳动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2018年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方案》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县直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清单、《攸县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草案)》、《关于解决历史遗留开发项目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问题的实施方案》、《恩泽瑞公司投资协议》、《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2016年攸县扶贫工作申请记三等功对象名单》等有关文件,听取了压减政府性投资项目、公务用车管理、攸县“禁燃区”相关管理规定调整等情况汇报,研究了政务中心有关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品油遗留等问题。

  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指出,脱贫攻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坚决用政治标准看待这项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既要一户不漏、一个不掉队,也要把好政策关,严禁乱开口子、乱铺摊子。要坚决转变干部作风,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用心用情开展帮扶,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力争2018年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对于压减政府性投资项目,苏涛强调,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看待这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政策,在政策内考虑攸县实际情况,严格实行层层把关。对不属于中央重点项目和省委政府安排的12件民生实事的项目与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项目,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建;虽已开工建设,但停止之后无重大影响的,一律暂缓;已开工建设且停建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从严调减投资规模;对于2017年7月15日以后举借的系统外需要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撤销相应项目,筹措资金予以归还。

  县领导李子善、周文安、罗曼、易屹东、唐军全、刘建华、彭顺昌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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