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机施药防治黄脊竹蝗的通告
2023-07-06 17:50:43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向佳 | 作者:攸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66904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无人机施药防治黄脊竹蝗的通告

攸政告〔2023〕4号

各乡镇(街道)、飞防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种养殖户及相关个人:

近期,我县莲塘坳镇等楠竹产区发生黄脊竹蝗(以下简称竹蝗)危害,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有效遏制竹蝗对森林的危害,我县决定近期开展无人机喷洒药物防治竹蝗(以下简称飞防)作业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3年7月6日至7月16日

二、飞防范围

黄丰桥国有林场;莲塘坳镇下田村、阳升观村、廖公村、幽居村、下洞村、中江村、星和村、凉江社区;皇图岭镇山关村、李家铺村;宁家坪镇龙田村、排山村、杜口村;鸾山镇东院村;酒埠江镇大田村、柘双村、白石冲村、黄竹村、大芹村、酒仙湖村等。

三、注意事项及制约措施

(一)飞防期间,飞防区域内居民必须将自家水井、水窖用塑料雨布遮盖严实,以免药剂渗入;将牲畜、家禽转移室内圈养3-5天;提前采摘必要的蔬菜、瓜果;为安全起见,农户应将在外晾晒的食品收好;虾蟹等水产养殖水面必须上报,桑蚕养殖户必须上报,将列为禁飞区,并在周围插上彩旗作为禁飞标识;飞防区域的蜜蜂养殖户必须将蜜蜂迁移至飞防区域5公里以外,飞防结束后1周(7天)后方可迁回。

(二)飞防期间,飞防区域内居民及过往车辆、人员不要聚集围观,以免发生意外事故;禁止对空燃放烟花、礼炮、向无人机抛掷物品;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和风筝等空中漂浮物;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影响甚至危害到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避让保护的,造成的损失自负。

四、解释说明

开展无人机喷药防治竹蝗是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理解、支持。飞防用药均属于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药剂,对环境无污染。作业区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飞防期间,无人机飞行高度较低,给大家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责编:向佳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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